图表显示中央制定改进作风八项规定内容。新华社记者 高微编制
参考消息网11月19日报道 新加坡媒体称,截至2013年9月底,中国各省区市已有3721名干部因违反中央“八项规定”被党纪处分,其中有10名地厅级干部。
据新加坡《联合早报》网站11月19日报道,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18日发布的问题总汇表显示,自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实施,至9月底,各省区市共查处了14839件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,16699人的问题被处理,其中地厅级25人,县处级594人,乡科级16080人;受党纪处分共3721人。
数据反映出,公职人员违反公务车管理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况最为普遍,在被查处的14839件问题中,共占4851件。公款大吃大喝问题和大操大办婚丧喜庆问题也较平常,分别有820件和688件。
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的注解标明,“其他问题”指其他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,包括收送节礼、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、违反工作纪律等。
报道称,2012年12月颁布的中央八项规定着力整治党风,遏制奢侈浪费行为,中央纪委公布的上述数据显示出,在八项规定出台之后,各地对违规三公消费的查处力度明显加强。但从数据上看,被查处的干部主要集中在基层,各省区市受到党政纪处分的3721人中,县处级为176人,乡科级的则有3535人。
报道指出,2013年以来,中纪委持续通报若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,以期起到警示震慑作用,如在2013年3月通报的六起顶风违规问题中,海南省琼中县财政局局长因公款宴请个人朋友等,被免去党内和行政职务,由本人上缴招待费用。
中国舆论认为,八项规定在某种程度上遏制了公款吃喝风,但国内媒体也发现,铺张浪费的现象仍然存在,部分官员将消费场所和方式变得更隐蔽或转入“地下”,比如将机关食堂改装成请客聚餐新场所、将茅台酒装进矿泉水瓶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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